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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次,埃勒里也没能逃过名侦探“去哪哪死人”的魔咒:他打算受医生朋友的邀请一起观摩一场手术,然而患者却迟迟没被从手术准备室中推出来。就在医生护士疏忽的短短几分钟里,躺在床上的患者被人用铁丝勒死了。关键是一身扔在医院某个角落、没人要的白大褂,以及一双鞋带裂开、用胶条缠上的帆布鞋……
2019年春天,学校没什么课我就回家摸鱼去了,那个月一直在陪奶奶。奶奶家有个轮椅,坐那上头看书比坐沙发还得劲。
奎因的书我是23年元旦前后刚又重新翻了一遍,我的评价都没有太大变化,第一遍看觉得好看的,现在还是觉得好看,第一遍没看对眼的,现在还是觉得一般——除了这本,这本我觉得我第一遍看时候有点低估了。
这本书我第一遍看的时候觉得最大的缺点是没有写犯罪动机,从命案发生到凶手伏法,对于凶手为何冒险犯下这起惨案的内幕我们始终都不太清楚。直到故事的结尾,我们才明白凶手为何这样做,而埃勒里对于凶手动机的调查也就成为了故事的尾声。很多读者都很不喜欢这样的设计,不告诉我动机,还怎么推理?更何况最后这个动机还给得比较敷衍,就像是为了圆剧情而填坑一样。至少我第一遍看也是这么个感受,因此我当时对这本的评价不太高。
但是我今年又看了一遍,结合我之前的阅读经验来看,我觉得这本没写犯罪动机是一个极其牛逼的设计。阅读量有所提升之后我才知道,为何犯罪这个问题真的就只是一个点缀,它只能在我们确定凶手时候出现,“原来是为了这个”,而不是被用来推理的。因为谁也不知道路人A私底下是不是欠了一大笔钱,或者B跟死者暗地里办了张结婚证,或者C两年前暗恋过死者现在的对象,还有可能D上个月被死者踢了一脚……侦探和观众不可能开天眼,要随着剧情的发展才能慢慢直到各种隐情,这些剧情就是你说有就有、说没有就没有。尤其是为了钱而犯罪,根本就没有合理不合理而言,因为为了实际的利益、为了金子搞事,一切皆有可能。因此用有无动机而去排除嫌疑人简直是一件极其荒唐的行为,开局先不管线索、先考虑“来想想谁有动机吧”,真的是特别不成熟的思考方式。
奎因兄弟这对作家可能是意识到了同样的问题,于是干脆写了一本完全反套路的作品,我还就不告诉你动机是什么了,就是要读者去玩纯粹的解密。而这本书,它也确实是塑造了很多可疑的人,但却没有一个人拥有真正有说服力的动机去杀人。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推理破案,这背后体现的是埃勒里对于自己的绝对自信。“张三!你欠了一笔钱,所以你要谋杀死者!”“李四!你的爱人被死者追到手了,因此你要实施复仇!”这样理直气壮的指控说出来是不是很有底气?但是埃勒里这次面对的却是一个烂摊子。“我现在还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犯下这桩罪案,但是我知道凶手就是你。因为你在这里留下了蛛丝马迹,又在那里犯了一个疏忽,这让我知道了:凶手是一个身高多少、性别为何、在哪个点钟在做什么、身体有何特征、从事哪种职业的人。在警官们的帮助下,我彻查了整个医院,这里人虽然很多,但是符合这个条件的人,只有你!”这样的话我是绝对不敢说出来的,也许我敢指控张三和李四,但是面对没有动机、安全无害的凶手,不管我手里的证据再确凿、逻辑再严密,我都没有那个心理素质去跟凶手对质。我还要再说一遍,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破案,这体现的就是埃勒里对于自己的绝对自信。
其实埃勒里·奎因的书很多都是这样的。“排除了一切不可能,剩下的那个就算再离谱,它也会是真相”这句话是福尔摩斯说的,但是福尔摩斯的故事没那么强的推理性,放到埃勒里身上反倒是太合适了。先是通过推理锁定凶手的身份数据,然后再一个个排除嫌疑人,这时候总是会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,他竟然符合凶手身上该有的一切特征,那没跑了就是他。我认为这并不是一种套路,而是一种类似于先穷举再排除的思考方式。
而且,这本书的逻辑也确实是特别严密,但又不同于前两本奎因小说的严密,前两本埃勒里所见=读者所见,埃勒里在推理完会及时向读者反馈结论。这本虽然埃勒里所见依旧等于读者所见,但是埃勒里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兴高采烈地分享自己的成果。因为他确实也是迷茫了,对于简介里我提到的那包衣服和那双鞋,还有扑朔迷离的时间表,他也没有特别确凿的证据。但是他已经大大缩小了范围,直到第二起凶案发生、注意到这次现场的摆设之后,才能敲定仅有的一个人选。这本书谜题的挑战性我觉得要低于前两本,但是因为全程都缺少埃勒里的情况分析,所以可能看顺眼的读者看个开头就猜得八九不离十了,有的要看到最后都觉得稀里糊涂的。
《荷兰鞋之谜》我给8/10分,在国名系列里头算是上游,进不去T1行列,但是比后期摸鱼的那几本强得多。我倒是挺喜欢这种风格的,这是一种几乎抛弃了所有情感、所有心理的纯逻辑题。
下一本看《悬崖山庄奇案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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